新界府字〔2024〕24号
关于成立新界埠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林场、各站所单位:
为提高新界埠镇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界埠镇突出事件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新界埠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新界埠镇范围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一)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陈 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赵林兵、聂光华、胡 峰、徐 政
蓝 强、聂梦华、钟军伟、吴 伟
况艳青、童 晨、晏秋萍、罗小毛
李信典、杨 阳、李喜生
成 员:马 骏、张梦婕、潘文杰、胡少文
黄享德、阳志华、李雄根、廖喜明
刘光辉、张鸿梅、甘桂根、黄自然
闵 辉及各村(居)、林场负责人。
(二)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镇应急管理办,马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是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镇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研究做出镇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启动、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措施办法,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社区并动员群众实施应急救援,指挥灾后重建和后期处置工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新界埠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落实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修改、完善镇应急预案;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完成镇党委、政府、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各村(居)委、林场:各村(居)委员会、林场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各村(居)委、林场应急预案;做好隐患(危险)源(点)排查和灾前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及预防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核实、报告情况;坚决执行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和居民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准确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救灾、救济物资的分发、资金的安排使用;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镇人武部:组织民兵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演练,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五)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救济和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安排、发放、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承担灾民的救济工作;负责灾害灾情处置和灾后救助工作。
(六)镇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灾情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核查灾情;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力量现场接待群众,向参与群体性事件人员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和政策性解释、答复工作;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指导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应急避险工作,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防止次生灾害、危害发生。
(七)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地质灾害、建筑物损害情况进行应急调查,组织人员和救援设备进行应急治理和紧急抢险救援;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灾害评估、评审;做好受损房屋或村庄规划建设。
(八)镇财经办: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管理和监督,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管理。
(九)派出所、社会治理办: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疏散群体性事件人员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灾区抢险救灾交通畅通。
(十)司法所:负责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保障灾民的合法权益。
(十一)卫生院:及时组织救护伤病人员和转移危重伤病人员;及 时协调、组织、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灾区或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实施开展卫生防疫、治病、宣传工作,并承担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职能和应急信息报告职能,承担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2024年4月7日
新界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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