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2025年元旦、新春佳节的日益临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即将到来。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大量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等污染物,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影响群众健康,也会带来火灾等安全隐患,还会带来噪声污染。为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绿色、健康的节日氛围,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
一、践行文明风尚,共守烟花禁令
请大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高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上高县城区东至G320国道-锦江大桥-G320-昌栗高速连接A线,北至G320北外环线,西至S223省道石镇线-石湖大桥-G320环城西路,南至G320国道的闭环范围,各乡镇场集镇和县委党校片区,黄金堆功能区和五里岭鞋业产业基地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等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树立文明榜样,并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绿色庆祝,守护蓝天白云
冬季全县气温低、大气扩散条件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产生的大量污染物极易在本地累积、无法扩散,极易发生重度污染天气,影响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出行安全,请大家通过挂灯笼、贴春联、观看文艺节目、播放喜庆音乐、摆放鲜花等健康环保方式庆祝,营造一个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改善上高环境空气质量,共同守护“上高蓝”。
三、携手共拒烟花,共创文明新风
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大家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也要积极劝阻身边的燃放行为,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禁燃禁放区域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在全县形成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节日环境的安全和清洁。
市民朋友们,烟花易逝、污染难除,衷心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携手度过安全、环保、绿色的节日。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