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瓶装液化气用户:从2024年11月9日起,我县液化气瓶租赁押金由170元/瓶统一下调至150元/瓶。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应主动向用户退还部分押金20元/瓶,并重新签订气瓶协议,广大用户可依据押金单于工作时间段到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办理退款。特此通告。 上高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