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上高县锦江卫生院是负责锦江镇农村卫生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并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精神卫生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工作。
(三)落实免疫规划,适龄儿童能及时得到免费接种服务。
(四)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五)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收集与报告。
(六)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及时做好急诊抢救转诊工作。
(七)提供医疗咨询、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广使用农村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技术。
(八)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九)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十)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内设科室9个,包括:(公共卫生科,内外科,儿科,妇产科,护理部,药房,B超室,检验室,预防接种,行政办公室,财务科)。
编制人数小计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
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6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46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2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减少)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462.77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8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974.6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粮油物资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97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4.65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7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上年)12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
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整体项目情况说明
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项目数为1个,为2025年整体部门支出项目。
项目概述:锦江镇卫生院部门整体支出
实施主体: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
项目金额:预算收入2462.77万元,全年支出2462.77万元。
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比重≦40%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平均住院日≦7天
3、时效指标:资金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中药饮片加成率≦25%
5、经济效益指标:一般性支出控制情况不断压减
6、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上高县锦江镇卫生院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
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
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