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政府办201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草拟、审核和制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三)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公文的处理工作。 (四)研究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场(街道)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 (九)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外事侨务、侨联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四)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和驻县金融机构的联系。 (十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六)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七)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政府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办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参公编制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41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13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县政府办收入预算总额为5843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3263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政府办支出预算总额为5843263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5286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567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81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0270、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项目支出199040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其他相关支出19904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成本性支出0元;事业发展支出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525299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16;住房保障支出266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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