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草拟、审核和制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三)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公文的处理工作。
(四)研究审核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场(街道)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和参与领导决策。
(九)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督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人才工作。
(十二)督促做好生态环境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和驻县金融机构的联系。
(十五)贯彻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十八)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搞好干部职工队伍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9人;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94.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7.7万元,较2017年增加47.62万元,增长472%;本年收入合计894.25万元,较2017年增加32.67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94.2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810.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10.07万元,较2017年增加6.19万元,增长0.7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工资调整;年末结转和结余141.89万元,较2017年增加84.19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10.0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6万元,决算数为81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8万元,决算数为7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设备等。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万元,决算数为5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万元,决算数为2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决算数为13.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相关规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0.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51.05万元,较2017年增加124.5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1万元,较2017年减少53.35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万元,较2017年减少64.9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7万元,决算数为51.68万元,完成预算的91.15%,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5.8万元,下降1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55.3%,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万元,决算数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45万元,下降8.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86万元,下降18.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设备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2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制定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单位的各项支出运行规范,均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内容,时限、地址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保证了单位预决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处理,总体执行较好。部门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本部门正常的工作运转,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