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

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

访问量:

关联稿件:

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

    录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和直接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有关行政复议。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承担全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承担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和标定地价评测;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六)承担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组织和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开展;负责制订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筹集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代表政府适时收购储备土地;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土资源资产和市场;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制订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报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报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协助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参与监督和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九)承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责任。组织国家、省、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交流和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

(十)承担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依法对测绘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县级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绘标志的保护;依法初审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县外组织、个人测绘事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县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乡镇及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建设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过渡期后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管理和使用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

(十三)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四)直接行使对全县国土资源分局(所)的管理、合理利用和监督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自然资源局和下属自然资源所。

2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38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176.4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8.99万元,较2020年减少50.84万元,比上年下降1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本年收入合计6887.46万元,较2020年减少2373.06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244.75万元,占9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42.71万元,占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6906.91万元,较2020年减少2353.61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结余269.55万元,较2020年减少19.44万元,比上年下降7%,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工,资金及时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34.97万元,占30 %;项目支出4771.94万元,占7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2976.88万元,决算数为622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92.85万元,决算数13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7%,主要原因的人员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54.83万元,决算数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775.4万元,决算数38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主要原因的项目资金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66.28万元,决算数6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23万元,决算数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3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年初未预算。

(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964.52万元,决算数206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9.81万元,较2020年增加309.76  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工资追加,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82万元,较2020年减少1.79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22万元,较2020年增加26.11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8.53万元,较2020年增加18.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添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5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79万元,下降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计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出境计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5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7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47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477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0.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36万。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6.8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36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64.52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

编制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主要职能。

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②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③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和直接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有关行政复议。

④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

⑤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承担全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承担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和标定地价评测;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⑥承担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组织和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开展;负责制订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筹集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代表政府适时收购储备土地;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土资源资产和市场;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制订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⑦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报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报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协助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⑧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参与监督和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⑨承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责任。组织国家、省、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交流和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

⑩承担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依法对测绘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县级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绘标志的保护;依法初审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县外组织、个人测绘事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县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⑪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乡镇及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建设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过渡期后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⑫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管理和使用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

⑬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⑭直接行使对全县国土资源分局(所)的管理、合理利用和监督工作。

⑮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基本情况

①机构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自然资源局和下属自然资源所。

②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38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3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及管理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总额为2976.88万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36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64.52万元。

4部门整体支出及管理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6906.91万元,较2020年减少2353.61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结余269.55万元,较2020年减少19.44万元,比上年下降7%,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工,资金及时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34.97万元,占30 %;项目支出4771.94万元,占70%。

5部门总体目标实现情况。

年度绩效总目标:1.是否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配备。

全年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6、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

经评价,上高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评价结构为优。

7、存在的问题

根据自评报告要求,我局虽然做了出了一点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条件限制,并未请到更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构存在局限性,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以后的绩效评价工作我们将根据定性指标做的更具体和明确些,同时,尽可能客观公开的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7、整改措施建议

1、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见附件

2021年度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国土空间规划)

2021年度自然资源局项目绩效(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编制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上高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服务和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经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评价结构为优。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上高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和现在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字[2019]38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和现在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源办发[2019]3107号)文件要求及工作的政策、技术规程的要求,符合政府管理规定。2、根据上高县现实情况,完成“上高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须编制纸质文本(含电子版)各20套。项目已全部完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自评报告不够详细,没有根据实际要求,对其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未能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清晰的描述,对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影响;二是绩效指标设置过程中,由于设定人员工作能力欠缺,对指标目标设置偏低,实际完成值超过设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保证当前工作的基础上,应当注重提升项目负责人和绩效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其整体业务能力,同时要注重邀请专家开展关于绩效管理等知识讲座或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完善绩效自评报告,应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预算编制绩效、预算收支绩效等方面进行分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实现限期整改与监督考核相结合,确保绩效管理系统化实施。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编制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6万元,执行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国土空间利用、开发和保护的战略需求,以现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新成果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依规编制过渡期上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项目已全部完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自评报告不够详细,没有根据实际要求,对其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未能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清晰的描述,对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影响;二是绩效指标设置过程中,由于设定人员工作能力欠缺,对指标目标设置偏低,实际完成值超过设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保证当前工作的基础上,应当注重提升项目负责人和绩效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其整体业务能力,同时要注重邀请专家开展关于绩效管理等知识讲座或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完善绩效自评报告,应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预算编制绩效、预算收支绩效等方面进行分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实现限期整改与监督考核相结合,确保绩效管理系统化实施。

(三)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经评价,上高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6分,评价结构为优。见附件

部门整体绩评价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和能量。它既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联系纽带。一般可分为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

(十二)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十三)矿物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经过几百万年,甚至几亿年的地质变化才形成的,它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

(十四)矿山土地复垦,又称土地复垦,是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