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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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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 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房地产交易管理、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设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成果和规划建设成就的展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全县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存普查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七)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威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和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依法对全县内已审 批的各类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并实施规划条件核实。(八)负责指导和审查全县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建修、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及审查、农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指导全县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工作。(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道进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可选项目。(十)负责组织实施规”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矿产勘查工作和地质工作。组织落实县域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和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调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十六)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十七)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党委协助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上高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人数1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08人;实有人数165人,其中:在职人数108人,离退休人员57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国土空间非税项目

自然资源局补录补充耕地项目整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_

自然资源局非税特殊成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自然资源局汇总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申报表(汇总)

第三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101.7万元,与上年增加2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644.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政府性基金收入12501.3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3%,其他收入89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上年结转结余60.73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5101.7万元,与上年增加2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8万元;项目支出13251.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1.4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278.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卫生健康支出85.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住房保障支出79.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城乡社区支出1250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01.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高县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45.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与上年增加1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322.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卫生健康支出85.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住房保障支出79.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城乡社区支出1250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01.38万元,与上年增加1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9.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24万元,增长4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万元,公务接待5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10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07.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自然资源局非税特殊成本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等 

2)立项依据:新《土地管理法》和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拟订全县关于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87.2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专项规划

2.自然资源局补录补充耕地项目整改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1.上高县徐家渡镇麻塘村等4个乡(镇)8个村1个林场土地开发项目。2.上高县蒙山镇潢里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上高县新界埠镇泽山村等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2)立项依据:1.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423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号)3.《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4.《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6.材料价格主要是参考《江西省造价信息》等   3)实施主体: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我县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满足于我县城乡建设用地报批的需要,确保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确保基本农田在数量上不减少和质量上不降低,贯彻执行土地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保护生态环境,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农民收入。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1.5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补录要求,生成404.6亩水田规模指标。

3.国土空间非税特殊成本划转项目

1)项目概述: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土地。

2)立项依据:年初部门预算和政府有关要求

3)实施主体:上高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

4)实施周期:一年

5)年度预算安排129.427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高县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81.5万元,比上年增3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预算未含非税公务接待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十)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所产生的消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1、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和能量。它既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联系纽带。一般可分为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

2、不动产登记:不能移动的财产,指土地、房屋及附着于土地、房屋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如树木、水暖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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