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关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和直接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法组织有关行政复议。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预审、报批工作。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承担全县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承担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调整修订和标定地价评测;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六)承担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组织和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开展;负责制订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筹集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代表政府适时收购储备土地;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作价出资等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土资源资产和市场;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制订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办法,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七)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报批、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批、报批、登记,规范矿业权市场、协助管理地勘成果、矿产资源储量和地质资料汇编;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开展矿业秩序的整顿与维护;协助审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参与监督和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九)承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责任。组织国家、省、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交流和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
(十)承担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依法对测绘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管理县级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绘标志的保护;依法初审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县外组织、个人测绘事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县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乡镇及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建设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过渡期后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规费征收和监督管理;管理和使用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
(十三)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四)直接行使对全县国土资源分局(所)的管理、合理利用和监督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061.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0.46万元,较2021年减少98.53万元,下降34%;本年收入合计7871.19万元,较2021年增加983.7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871.1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8061.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061.65万元,较2021年增加1154.74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269.55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96.06万元,占22%;项目支出6265.59万元,占7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78.57万元,决算数为787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1万元,决算数为10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62万元,决算数为7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完成年初预算。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49.98万元,决算数为603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7%,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项目没实施。
(四)自然资源海洋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11万元,决算数为13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用经费增加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78万元,决算数为9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完成年初预算。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17万元,决算数为15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完成年初预算。
(七)其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完成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46.38万元,较2021年增加156.57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2万元,较2021年增加59.9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等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万元,较2021年(减少47.72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18.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等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54.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84万元,下降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54.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8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招待。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招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23批,累计接待 42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无小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无小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无小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单位无小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7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8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2.7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022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3.2801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1.上高县徐家渡镇麻塘村等4个乡(镇)8个村1个林场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391.7亩,预计新增耕地1238.3亩。2.上高县蒙山镇潢里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107.25亩,预计新增耕地83.72亩。上高县新界埠镇泽山村等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74.59亩,预计新增水田48.24亩。全年预算金额178.38万元,全年执行数178.38万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总得分96.18分。
“2022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及《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等有关要求,开展上高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主要任务在耕地分等调查评价的基础对现有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将量新的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的埋单上报成果。资金投入14.9万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总得分92.64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49.9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我局绩效工作稳步推进。年初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进行了绩效监控工作,将年度目标进行细化分解,逐步落实,扎实稳步推进到位。总体绩效评价得分92.15分,自评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复垦补充耕地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目标情况:在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规定的技术方法,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2022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补充开发)及耕地质量建设(土地整治)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开展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总得分96.18分。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2)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资金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并设定每一个指标的评分标准,经项目处室自评打分,再由绩效评价小组进行内部考核评分,最后形成绩效考核结果。
评价方法:自评,群众满意度调查。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①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预期提供的服务、效益和其他目标明确。
②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全年预算金额178.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2022年实际支出178.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资金使用及审批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拨付程序规范,审批手续完整。
组织实施情况
对荒山全垦、翻耕、土地平整、修建机耕道、生产道、开挖排水沟、村砌排灌设施等工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整理后的耕地适合机械化作业。
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成果自查合格后,上报市、省逐级审核汇总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
土地开发后,有利于土地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目的。
5.存在的问题
①绩效目标设置不够优化细致。
原因分析: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②项目管理预算不够准确。
原因分析:预算不够细致,认识不够。
6.整改措施
①组织管理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②提前谋划好批而未用消化工作,按时按质抓好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7.部门评价项目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上级要求进行应用和公开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目的:为全面摸清全省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省厅决定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总得分92.64分。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①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2)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
②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资金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并设定每一个指标的评分标准,经项目处室自评打分,再由绩效评价小组进行内部考核评分,最后形成绩效考核结果。
③评价方法:自评,群众满意度调查。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①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预期提供的服务、效益和其他目标明确。
②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2022年全年预算数15万元,实际到位14.9万元。资金到位率99.33%。
(2)预算执行率。2022年实际支出14.9万元,预算执行率99.33%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资金使用及审批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拨付程序规范,审批手续完整。
组织实施情况
省厅制定了《江西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明确调查评价内容、要求、方法与步骤,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省自然资源测绘与监测院提供技术保障。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加强对调查评价工作的指导和对调查评价成果的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成果自查合格后,上报市、省逐级审核汇总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
1.获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指标值;2.建立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3.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结果统计分析。
5.存在的问题
①绩效目标设置不够优化细致。
原因分析: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②项目管理预算不够准确。
原因分析:预算不够细致,认识不够。
6.整改措施
①组织管理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②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按合同办理。
7.部门评价项目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严格按上级要求进行应用和公开
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022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和能量。它既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联系纽带。一般可分为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
(十二)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十三)矿物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不是上帝的恩赐,而是经过几百万年,甚至几亿年的地质变化才形成的,它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社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矿产资源。
(十四)矿山土地复垦,又称土地复垦,是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