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上高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林业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林业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10]18号),上高县林业局为正科级单位,为主管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八)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管理。
(九)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十)指导管理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指导、及监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十二)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
(十三)指导协调全县国有垦殖场管理体制和深化企业的改革;指导全县农垦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和做好全县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服务工作。
(十五)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县林业局本级预算单位1个,林业保障中心内设机构6个:综合股、野保站、防灾减灾股、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调查设计队、林地征占用管理股。
2、县林业局编制人数8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70人;实有人数107人,其中:在职人数61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35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林业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高县林业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县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7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67.72万元,其他收入为26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7.5%。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2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高县林业局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3573.98 万元,与上年对比。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74.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33万元、资本性支出6.87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了45%;项目支出289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8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3.50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其他支出189.28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349%(主要是增加了上年结转及其他收入)。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3339.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239%;社会保障与就业27.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8%,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了40%;卫生健康支出47.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4%,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了4.5%;住房保障支出34.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7%,较上年预算安排上升了19.3%;城乡社区支出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与上年数持平;节能环保支出90.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5%,较上年预算安排上升了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83%,较上年预算安排上升了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县林业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为3311.89万元,其中: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4.17万元,2022年结转1967.72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较上年收入预算总额增加了2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上高县林业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为2.9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上高县林业局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40.25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4.53 万元,增长 13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83.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3.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5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xx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林长制项目
1)项目概述
完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机制和开展林长制宣传退介活动,要求更新完善林长制公示、宣传内容、生态修复基地整地、制作林长+基地牌等具体指标,项目实施后将完成省市有关林长制考核任务。
2)立项依据: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字【2018】129号)
3)实施主体:上高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2023年赣林通巡护管理平台平稳运行,林长制示范点公示牌完成3个,赣林通巡护设备维护135个,林长公示牌完成219个。
5)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2023年赣林通巡护管理平台平稳运行,林长制示范点公示牌完成3个,赣林通巡护设备维护135个,林长公示牌完成219个。
2.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我县油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非常适合发展油茶,近年来,我县油茶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对照产业化、品牌化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必须紧跟省市政策,抢抓机遇,拓展油茶产业发展空间,增加栽植面积,提高油茶产量。
2)立项依据:《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上府办发【2015】36号)
3)实施主体:上高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新造高质量油茶4000亩
5)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力争到2025年,全县高质量油茶面积达5万亩,油茶产量达1800吨,综合产值达1.8亿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高县林业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7.92万元,比上年增7.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填写错误,未做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用于林业行政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等。
5、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