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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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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订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及其涉及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的发布。

4.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管理农村地方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的科研、教育、宣传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上高县统计局、上高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上高县普查中心、上高县工业园区统计站。

本部门2020年末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 年末学生人数0 人。

第二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上高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5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了132.5%,主要原因:待分配里多了人口普查工作经费3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上高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52.06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80.4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主要原因:增加了待分配人口普查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93%,2020年239.8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7%,2020年21.3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3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2020年8.2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14%,主要原因:今年增加了生育险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9%,2020年10.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14%,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15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47%,2020年基本支出157.9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主要原因:工资调资,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4.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万元;项目支出49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53%,2020年项目支出12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02%,主要原因:增加了待分配人口普查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上高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5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52.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80.4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2.5%,主要原因:增加了待分配人口普查经费。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15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47%,2020年基本支出157.9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主要原因:工资调资,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4.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万元;项目支出49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53%,2020年项目支出122.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02%,主要原因:增加了待分配人口普查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93%,2020年239.8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7%,2020年21.3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3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2020年8.2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14%,主要原因:今年增加了生育险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9%,2020年10.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14%,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1.7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7.49 万元,增长 30.83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4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资金492.5 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 14 个,涉及资金492.5     万元。

(2)统计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开展各项统计信息事务与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2.立项依据: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上高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定的科目、项目、金额执行,绝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追加经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支出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根据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采取切实措施,消化,确保各项统计信息事务的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统计年鉴》编辑费、农村抽样调查经费、工业统计快报、统计月报印刷费、调查及抽样调查费、划分工作调查经费、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费,企业一套表计算机网路设备运维费、机房电费、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经费、文化产业调查经费、预留新增规上企业奖励(待分配)、基层统计员统计工作补助资金(待分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待分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工作经费(待分配)。

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详见附表1)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上高县统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4.4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缩减接待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指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四)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五)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拍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六)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高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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