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安监局预算说明
一、上高县安监局主要职能 1、综合管理本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研究起草本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负责统计本县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本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5、依法监督检查本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本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7、 负责组织本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 8、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拟订本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上高县安监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4 个,包括:1、综合股;2、安全监察一股,侧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职业病防治;3、安全监察二股,侧重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4、安全监察三股,侧重八大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部分 上高县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199.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99.88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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