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为落实好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后,结合上高实际,形成了《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提交会议研究。
二、《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
为提高制定工作的参与度,认真听取了宣传部、发改委、工信局、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教体局等23个单位对《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提交会议研究。
三、《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全文共共有六章二十五条内容,总篇幅5千余字。第一章明确了该办法实行方针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明确了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乡镇爱卫组织的主要职责和任务。第三章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社会责任。第四章明确了保障与监督机制。第五章明确了奖励与处罚机制。第六章为附则。
四、提请研究的问题
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上高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审议稿),建议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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