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商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宜春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逾期未完整提交审核凭证的,消费者满减补贴资金不予拨付,由垫资商户自行承担。”现将《上高县2024年宜春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已核券未完成申报补贴订单明细》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795-2521772
联系地址:上高县新行政大楼203
附件:上高县2024年宜春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已核券未完成申报补贴订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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