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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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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持续提升垃圾分类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垃圾分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上高县城管局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组织到各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

工作人员首先实地查看了各公共机构的办公区域、食堂、公共区域等场所的宣传氛围、设施配置、标识标志、分类成效等。对存在分类设施配套不全、摆放不合理以及标识错误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结合发放《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强调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紧盯问题反弹。

此次垃圾分类专项指导,进一步促进公共机构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了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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