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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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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效,结合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20249上旬11),县委宣传部定于9月26日至10月31日对新界埠镇党委开展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巡察工作期间大家如对本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直接向专项检查组或县委宣传部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503913

通讯地址:上高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

邮政编码336400

中共上高县委宣传部

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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