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二、事项编码 事项编码:1100001001—360000000000*********101 三、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四、办事对象 办事对象:个人、法人 五、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县级 行使类型:本级保留 六、权限划分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七、行使内容 无。 八、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十、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上高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实施机构主体性质:授权组织 十一、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取得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应的《营业执照》; 2.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4.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 十二、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十三、申请材料 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四、审查要点 1、申办人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行业部门要求。 2、必须有申办人签章的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符合。 3、材料是否规范,打印符合标准存档要求。 十五、办理流程 (一)预约 不支持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接收地址: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2.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批准。 (四)实人认证 不需要。 (五)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拨打电话0795-2509359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七)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14: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到窗口次数 无须到窗口。 十六、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七、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八、行政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九、行政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地址: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14: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795-2509359 (三)信函咨询 窗口名称: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邮政编码:336400 二十一、监督投诉 (一)窗口投诉 窗口名称: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地址: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14:30-18:00;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号码:0795-2509359 (三)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通讯地址:上高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1号窗口 邮政编码:336400 二十二、通办范围 本事项不支持通办。 二十三、网上支付 本事项不支持网上支付。 附录1:办理流程图 附录2: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 (略) 附录3:结果样本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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