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交运输字〔2025〕12号)的文件要求,经县、市两级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联合审核,第一批共8台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和1台报废并更新的营运货车申报符合补贴标准,现进行公示(详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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