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维护宪法权威,发挥宪法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加强了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的法治建设。一是新成立法制股,承接法治宣传和法制审核工作,对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新进行了梳理,用于规范行政处罚的执行、运用,加强了行政处罚案卷的标准化管理及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二是强化了行政处罚的公示,通过自查,将今年的案卷逐步录入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强化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行刑两法衔接”,对涉刑案件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的“两法衔接”通道移送,推进无纸化移送;四是加强了林业法治宣传,制定了《2020年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新修改法律的宣传。
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落实,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二是认真开展上高县林业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年初由相关股室提出抽查需求,经林政股汇总后报局领导审定,统一公布实施,林政股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由发起股室负责人从相应的市场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发起股室对各市场主体进行了抽查。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信息公示系统”,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总体依然比较薄弱,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应用不强,执法力量分散且水平参差不齐,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制人员、职能建设不健全,基层执法缺失等都制约了行政执法的法治建设。二是法治宣传还很欠缺,通过森林督查执法实践发现林农对林业法律的认知、依法办事的参与率还比较低,林业普法缺乏相应的、接地气的宣传手段和宣传材料,与林农对合法造林的现实需求还不相适应。三是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还存在差距,对“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认识还不深、操作能力也不是很熟练。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杜绝“奇葩”、“问题”文件。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森林公安分局、检察院的涉刑案件沟通对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对乡镇林业执法工作的指导,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执法工作格局,确保改革赋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及其核心要义,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林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实现“精准滴灌式”普法,增强林农、林企和全社会普法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进一步加强法制职能建设。梳理归类职能事项,有针对性的提高履职能力;强化法治建设的学习充电,指导、规范行政处罚与法制审核;创新法治宣传手段、研究宣传材料如何更接地气,提高群众、林农的法律意识。
上高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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