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维护宪法权威,发挥宪法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根据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和工作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县林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和水平显著提高。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列入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在重要时间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时广泛向社会宣传。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化管理各项行政事项清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及时在网上公布;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确保了林业局优质服务的推广;三是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目前我局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权责清单共计53项,均已在上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年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08件,其中林木采伐644件,林地审核审批51件,产地检疫13份,满意率达10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4次,检查10家企业,涵盖全县涉林企业类别。
(三)逐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法制建设。我局始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抵触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经认真清理我局近年以来没有颁布或出台规章制度及文件,不存在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不断优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切实规范林业行政决策行为,确立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积极选聘法律顾问参与林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处置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
(五)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强化民法典的宣传学习,积极参与民法典“万人大培训”活动,严格执行林业系统贯彻民法典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民法典在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二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程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和注销证件,目前我局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9人;三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林木采伐审批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征占用林地严守生态红线,林木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开展“六个严禁”森林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联合综合检察院、市场监管局、森林公安等多部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累计发现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33条,协助参与办理涉林案件68余次,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四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运用,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五是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落实了上高县林业局、上高县公安局、上高县检察院、上高县人民法院关于上高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三是重视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结合本单位执法实际情况积极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四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七)依法处理涉林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是强化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切实保障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二是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群众诉求;三是切实抓好涉林风险隐患排查。2022年,受理信访事项4件,均已办结,有效化解涉林矛盾。
(八)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县林业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宣传内容、工作目标、重点宣传时间节点,落实普法任务。二是召开党组会、局务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湿地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大力组织宣传学习宪法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发挥“关键少数”和中层以上干部重点学习的带动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全年累计集中学习12次,开展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九)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行政许可及退出转产工作;二是以集中宣传、张贴公告、喷绘标语等多样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切实鼓励干部职工接种疫苗。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2年,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了《上高县林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局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加强学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切实履行好局依法治林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法,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组书记上党课、观看警示纪录片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林业工作;同时,由分管领导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林业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我县现有林业行政持证人员多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业务性工作繁忙,且普遍缺乏法律教育背景;林业站存在人员少、变动频繁、无执法证、经费不足等情况,对推进我县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二)法治宣传方式单一。法治宣传以传统方式开展,形式较为单一,受时间地域限制较大,互联网等网络平台宣传不足,对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学法用法意识。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法治政府工作建设。
(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林业法律意识。
(三)强化林业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和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高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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