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共有非煤矿山企业34家(5家长期停产),其中地下矿山5家;危化品生产取证企业26家(4家长期停产);规上及重点工贸企业167家,主要集中在镜山、黄金堆、五里岭三个工业园区(其中陶瓷生产企业9家,高温熔融金属企业6家,涉尘涉爆企业1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
一、2020年工作概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双重预防机制逐步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顺利完成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首批20名队员已完成封闭训练,第二批9名队员已入职),上高县老石油液化气站、原华夏水泥厂2项重大安全隐患先后于2020年1月10日、12月10日完成整改,全县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向好,实现了工矿商贸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减少4人。荣获2020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先进县称号。
1.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一是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议先后21次听取安全生产汇报或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6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调度会等各类会议33次;县领导带队到生产经营单位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82人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练康同志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每15天必须亲自带队督查检查企业。二是随着《上高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及安全工作目标措施》等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以及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和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签订2020年应急管理责任书等强力举措,使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日臻完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已成为全县上下的共识共为。三是通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度履职报告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度履职报告应当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并于每年1月31日前上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依法严查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诚信建设和财园信贷通等结合起来的一系列“组合拳”,倒逼企业积极主动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成为广大企业思想认识主流。
2.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强。一是完成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2020年5月,根据县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队员招聘方案》,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经过考试、体测、面试等严格筛选,所招录的20名队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和为期3个月的封闭训练,配备了一批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形成了我县应急救援的两支生力军。首批20名队员于2020年12月份完成封闭训练,第二批队员的招聘工作于2020年11月16日正式启动,26名报名人员于12月22日完成了体能测试、29日组织了面试、31日进行了体检,2021年1月13日入围公示、1月21日正式入职。二是通过防汛抢险等一系列演练活动,强化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基干民兵、专武干部集训队及蓝天救援队等应急救援力量的整合,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全面辨风险、查隐患、严执法,累计出动5256人次,对1833家(次)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8721条,整改完成8684条,整改率99.6%。责令36家企业停产整顿,对66家企业进行了约谈,累计实施经济处罚77.2万元。近一年来,全县上下安全生产责任有效压实,红线意识持续强化,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4.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全县8家陶瓷企业、2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制定了转型升级方案,除了今年才开始生产的江西智博建材有限公司(江西国员陶瓷转型重组而来),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选择转型升级方式共87种,总共投入的资金达到了1.48亿元。把好了项目源头关,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上高县危险化学品项目联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上府办发〔2020〕26号),明确凡涉及构成一到四级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均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时积极创建二级标准化,危化生产企业1家二级标准化达标,2家待取证,有7家正在创建中,危化品生产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率百分百,我县黄金堆机电化工功能区、镜山功能区、塔下功能区等3个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均为C级。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更进一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更加健全,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开采更加有序,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全县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被动履行法定职责,安全意识淡薄、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教育培训不重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例如:江西鸿基管桩有限公司“7• 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高空作业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长期未按“两个15天”要求登录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0年12月2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我县44家企业未按“两个15天”要求录入隐患(均为建筑施工行业企业)。
(二)少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20年,我县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人数同比实现了双下降,但交通运输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增加;消防领域火灾多发频发,共发生火灾83 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同比增加了32起、上升62.7%。
(三)责任落实上存在差距。乡镇之间、县直部门之间、重点行业领域与非重点行业领域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和具体管理行为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监管责任未真正压实、压力传导层层衰减,责任范围内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失之于宽松软;部分乡镇对“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相关工作开展不及时。同时还存在重非煤、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轻建材、机械、轻工等工贸领域的现象,而一些工贸企业工艺复杂,专业性较强,监管存在盲区。
三、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严格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制定任务清单,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和运行;积极配合县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等部门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对标对表“两个目录”,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目录,督促企业实施安全改造工程;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实施分类整治。
2.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以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为契机,立足现有人员和物资装备,加强对应急救援理论的学习,提升综合救援和专业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妥善处置。
3.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一是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贯彻执行县两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只减不增。二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运行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落实好相关管控措施;督促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等精细化工企业的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完成精细化工风险评估以及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对未设置密闭及自动吸收系统的液氯储存仓库,年底前未改造的一律淘汰。
4.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密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集中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
5.稳步推进转型升级工作。继续鼓励引导企业加快推进由生产中间产品向生产终端产品转变、由生产初级加工产品向生产高端新材料转变;督促正在推进二级标准化的企业加快取证速度,争取在2021年底前拿到二级标准化证书。加大规上工贸企业安标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2021年年底规上工贸企业三级达标创建完成率为100%。
6.不断强化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通过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聘请专家等形式,继续定期、不定期的邀请专家对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品、涉煤气、有色、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把脉问诊”,并继续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企业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员工应急处置和实际操作能力。
7.扎实做好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认真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及评估核查工作;加强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规范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及经费管理。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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