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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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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统领,以强力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为抓手,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突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能力水平、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依法查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抗高温防久旱战役、组织开展2+N专项整治、强化森林防灭火管控等九大重点,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减少24人,降幅均为66%。共发生火灾事故17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9.19万元,火灾起数同比上升26.8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47%,未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8起,死亡2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7.8%38.3%,未发生营运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聚全县之力打好防灾减灾救灾第一仗。针对入春以来连续出现的低温雨雪天气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分别于2022127日、22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于222日晚紧急召开全县应对防范部署工作会议,全县共出动各类应急队伍5628人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共出动2152人次,开展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了全县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2.各级党政领导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截至目前,我县各级党政领导共检查企业1961家次(其中县级领导341家次),共排查整改1642条。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多次充分肯定了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率先垂范的示范作用。

3.真抓实干认真抓好“两会”、“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组织9个督查组对19个部门、17个乡镇(场)、街道、43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针对检查发现的41条问题隐患下发了督查通报,各地各部门共派出158人次对749家次企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和整改各类问题隐患314条。清明节期间,全县各地各部门共出动369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文明祭扫、森林防火等工作检查督查,共检查企业(场所)144家(处),整改问题隐患66条。

4.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为解决“做什么”、“怎么做”和“如何检查考核”问题,确保“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使安全生产责任和年度工作任务在量化、细化、清单化的基础上,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坚持科技强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进一步筑牢全县非煤矿山安全防线,投资708万元建设非煤矿山环境、安全监测服务系统,实现对矿区远程可视化监控、矿区环境监控、防越界开采监控、冶超管理监控和信息共享、警报同步联动,《宜春日报》2022314日以“上高县非煤矿山监控系统为安全监管注入科技力量”为题,对我县提高矿山智慧监管能力和监管实效予以推介报道。

6.统筹兼顾,全面推进2+N专项整治。①按照《上高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在全县危化品领域组织开展5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的集中整治,累计开展日常检查120余次,发现隐患236条(其中重大隐患14条,已整改211条,其中重大隐患10条),责令停产整改10家次,实施罚款6家次,罚款44.56万元。②按照《上高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十大整治行动,投入资金60余万元完成300余处风险点的勘察评估,对全县2家管道天然气企业、7家液化石油气站、80多辆燃气运输车辆、395公里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排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12条。对4.56万户燃气用户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隐患2724条,已整改2253条。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为1223家,已安装910家,占比为74.4%。③按照《上高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和《上高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四大硬仗”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等15项集中整治和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度仗、宣传攻势仗等四场硬仗,累计排查隐患33条,整改率为100%,督促审验驾驶人423人,满分考试培训103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513人,重点车辆检验732辆,完成重点车辆注销报废156辆,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30余次,查处酒醉驾146起,涉牌涉证25起,无证驾驶36起,超员84起,货车超载174起,非法改装车辆273辆。建立“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30余个,“五进”交通宣传50余次,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④按照《上高县建筑施工“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在建工程、老旧危楼、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的清死角、补短板、遏增量、化存量的集中攻坚,累计检查在建工程27个,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检查施工和监理企业32家,排查整改隐患162条,下发执法文书27份。⑤按照《上高县工业制造领域“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以消除粉尘涉爆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十项重大隐患、强化动火、检维修危险作业、反“三违”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组织68家企业对照《工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开展自评,指导帮助中盈生物、高坎建材等52家企业进行技改备案,涉及技改资金34.2亿元。⑥按照《上高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共排查房屋123119栋,对建筑年代久远,失修失养严重的556栋老旧危房,经鉴定为C级的,全部下发整改告知单督促产权人维修加固,鉴定为D级的,立即撤离人员有序推进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悬挂危房警示牌,进行封闭管理,对214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采取了责令恢复原状、予以行政处罚等刚性处理。⑦按照《上高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全县各类企业累计辨识管控风险点13511处,共排查整改隐患8285条,累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3855人次,对2664家次企业(场所)开展检查执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1起,实施经济处罚65.66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296万元,追究刑责3人。⑧按照《上高县关于开展安装防盗窗(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检查人员密集场所171家,改造防盗窗(网)132个,拆除违规安装防盗窗(网)170个。⑨全力以赴开展防旱抗旱,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入夏以来持续性高温天气,导致我县农作物受旱面积6060.66公顷,绝收面积504.62公顷,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6111.36万元。针对历史上罕见的旱情,我县720日召开应对高温天气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会议,县领导亲自审阅部署落实全县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防范举措,县安委办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关于转发<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等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立足抗大旱、抗久旱,紧扣保供水、稳生产,抓在主动、抓在及时、抓在前头”的工作要求,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县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3次,精准分析气象、雨水、灾害情况,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指导决策提供支撑;二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抗旱第一线开展全面和常态化督导;三是筹措资金设备投入抗旱,县乡村三级共筹措资金1200余万元,投入使用抗旱机电井85眼,新建机井30口,提灌站198处,移动抽水设备900余套,抗旱用电600余万度;四是采取开辟新水源、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和减灾技术指导等措施;五是根据受旱情况将上级拨付的762万元抗旱救灾资金合理分配,确保抗旱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效益。⑩守住山、看住人、防住火,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落细。针对持续高温给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的空前压力,88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县性专题会议2次,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部署,采取进一步压实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严格林区火源管控,抓实隐患源头治理,先后三次组织联合督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加大林区巡防频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组织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了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荣获2022年全省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平安县称号。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和安全生产访谈活动,强化守土尽责意识。按照《上高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访谈工作的通知》和《上高县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分别于6月和8月开展了以“主动开展事前访谈、有效避免事后约谈”、“查问题、促整改、保安全”为主旨的安全生产访谈及专项巡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了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

8.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深刻吸取铜鼓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我县在企业全面开展“上好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的同时,314日至21日,对全县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重点检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企业,深入细致地对企业生产工艺是否与安全许可和备案一致、生产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隐患67条,下发限期整改文书18份,现场处置决定书6份,责令5家企业停产停业,立案处罚1家,罚款5万元。9月份以来,各重点行业企业均组织观看了《坚守红线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曝光专题片,并先后在金利源陶瓷、瑞雅药业召开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和危化企业综合应急演练活动。

二、主要做法

1、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上高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危化、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商贸、校园、旅游、能源、农林水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均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印发了各自的“巩固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在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施策,谋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效果,全县共明确攻坚任务121项,经牵头单位自评、各安专委交叉检查和县安委办组织检查评估,攻坚任务完成率为94.9%

2、坚持可行性与有效性相结合。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短板和弱项,制定和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有的放矢、对症施策,以达到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问题导向、以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以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绝重特大事故为结果导向“三个目标”。

3、坚持以上率下与齐抓共管相结合。为有效推动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巩固提升攻坚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均担任本地本部门领导小组组长,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党组会先后20余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1次,召开推进会、协调会、调度会等各类会议16次。县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开展情况340余人次,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按规定每月2次带队督查企业累计达1620余人次。

4、坚持统筹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县安委会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的方式,对13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和各乡镇(场)、街道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三年行动按计划、按时间、按进度、按目标任务平衡推进。各安专委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等有关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的检查落实,确保步步留痕、步步见效。

5、坚持营造氛围与打击惩戒相结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上高之声、微信公众号、流动宣传车、液晶显示屏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三年行动,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对三年行动的知晓率与支持参与度。各行业监管部门累计检查企业2630余家次,责令45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56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累计实施经济处罚148.96万余元,治安拘留2人,立案查处57人,追究刑责3人。

6、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履职考核相结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县安委会将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今年以来,通过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度会、督查通报等形式指名道姓地实行责任认领,推动整改,共印发督查通报4期,下发督办函13份。同时,将组织领导三年行动的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晋级晋薪、提拔重用紧密联系起来,凡县应急管理部门向县委组织部出具安全生产履责证明中有履职不到位的,一律不作考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我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2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5家(包含加油站36家)156家重点规上工贸企业,其中非煤矿山占全市总数18.4%,危化品占24.75%,为全市第一。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大量涌现并广泛使用,安全风险有从传统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扩展蔓延的趋势,生产安全事故有从零星发生向时有发转化的迹象,但应急管理力量不足,监管能力不强、专业水平不高的现状、不能与监管战线越接越长、监管面越扩越宽的监管任务相匹配,不能与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相适应。

二是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无论从总体上看,还是从局部来说,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都显得较为薄弱,不仅是肩负综合监管责任的县应急管理局、肩负行业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而且肩负整个辖区安全监管责任的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监管园区数百家企业的园区管委会,都存在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监管能力水平不高的矛盾。

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思想根深蒂固,安全管理不严不实,企业主要负责人7项主要职责履行不到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缺乏主动依法履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防风险、查隐患、堵漏洞当成是政府部门的事,一些主要工作主要还是靠政府部门督促推动,甚至推而不动,安全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不高,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是个别乡镇和部门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上升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和狠抓落实,存在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有些工作浮于表面,不深不透,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精神,对辖区内、行业内存在的一些顽症痼疾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拿不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此外,“外行管内行”现象较为普遍,相当数量的监管检查人员(包括党政领导干部)由于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不熟悉,对相关的规程规范不了解,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安全检查看不到风险、查不出隐患,安全检查质效不高。

五是个别行业领域和新业态由于安全管理工作未及时跟进,监管职责不明确,存在多方有责却谁都不负责、推诿扯皮的情形,安全监管存在漏管失控的盲区漏洞。

六是零星不断发生的事故暴露出安全监管仍然存在软肋短板。虽然生产安全事故从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时有发生的零星事故时刻警醒我们,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责任一刻松懈不得、思想一刻麻痹不得、工作一刻放松不得。

四、2023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安全生产十五条、省五十条、市七十条、县七十二条措施,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各级各部门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同频共振,矢志不渝、笃行不怠,为我县实现“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所明确的职责任务,逐条逐项督促检查照单履职、照单尽责情形,坚持把各级党政干部下基层、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等纳入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

2.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厘清部门监管权责,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报送县安委办备案,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对存在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的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进一步厘清和明确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监管盲区。

3.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把抓牢企业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作为重点,坚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七项主要职责作为安全检查执法的“必查科目”,深入推动企业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坚持“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标准化达标升级,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促使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水平不断提质提效。

4.努力实现“四杜绝、一减少、一确保、一下降”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工矿企业较大以上伤亡事故、杜绝火灾死亡事故、杜绝校园内非正常死亡事故、杜绝营运性道路交通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传统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节点不发生安全事故;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三)重点工作及举措

1.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通过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座谈、县委党校组织教育培训、党政机关组织巡回宣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增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2.以踏石留印的务实作风狠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度,坚持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权重,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干部拟任人选的重要依据,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考核制度化、常态化。

3.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各专委会运行效率效能,严格按照各专委会每季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规定,加强对各专委会日常工作的检查督促。

4.积极探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委会的组织领导、职能配置和日常运行,通过内部调整、基层遴选、抽调选调、公开选聘等方式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县、乡两级安委办,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要求,主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5.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增加编制、基层遴选,公开招聘等方式方法加强一线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按规定配齐配备专业执法人员,配齐建强县乡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编制与职能相适应,人员与工作相匹配,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6.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照“八有”、“六有”要求建成高标准高水平应急管理站(所),并有效实施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将应急管理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7.坚持以上率下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制度不动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两个清单”的职责要求和县级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4次,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8次的硬性规定,在以文件形式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蹲点挂企的“责任田”的基础上,每月对各级党政领导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予以通报,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履职尽责和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8.坚持铁心硬手打非治违不懈怠。坚决克服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宽松软现象,按照处罚次数与检查执法次数的比重不低于10%的要求,坚决杜绝“零处罚”,敢于坚持原则依法执法,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喊打叫停,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执法的震慑力。

9.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把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的七项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作为每次安全检查的“必查科目”,坚持把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为重大攻坚任务,对违法违规各类企业严格实行“三个一律”,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重要内容,使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10.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上高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加快实施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事故灾害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公众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六大工程”建设,为上高实现“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地区百强县”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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