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高县某水泥厂噪音问题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受理信访内容
反映上高县塔下乡华夏水泥厂每次作业都是半夜凌晨作业,夜间其自行在家测试过噪音达到53.8分贝,对此表示不认可。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前往投诉人反映的上高县塔下乡华夏水泥厂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现场检查时,仅车间内正在进行装卸作业,且开启了喷雾炮进行降尘措施。经查询企业排污许可证显示企业厂界噪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dB(A)标准为65dB(A),夜间,dB(A)标准为55dB(A),现场已告知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执法人员已将相关调处情况电话告知了投诉人,投诉人表示认可。后续,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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