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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上高县邹所生等2家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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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和《2024年度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度宜春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文件,上高县邹所生等2家医药机构因经营管理及自愿申请退出定点等情况无法继续为参保人服务,经研究,拟解除上高县邹所生等2家(名单见附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1113日至1119日,如有疑问请拨打上高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795-2529016

    附件:上高县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上高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1113

附件:

上高县拟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1

H36092302129

上高邹所生诊所

2

P36092300375

上高县锦镇药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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