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价结果反馈表
评价项目:2023年上高县委信访局积案难案救助解困资金支出
评价组织机构 |
上高县财政局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高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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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上高县委信访局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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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江西珍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价时间 |
2024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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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分值 |
90 |
评价结论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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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为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全县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促进信访人息诉停访,在全县疑难信访案件中选举信访案例,提供疑难信访救助,用于解决救助积案、难案信访人员生活,改善信访人员家庭生活条件,以及在信访事项中所差生的经济费用,从而让信访人达到息诉停访的目的,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实施于日常进京赴省到市的信访案件,用于信访人,解决其实际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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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绩效情况 |
1. 保障积案难案中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通过资金救助缓解其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2. 有效化解积案难案,减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3.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信力。 4. 合理分配和使用救助解困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建立健全积案难案救助解困的长效机制,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经验和借鉴。 项目具体绩效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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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和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未完全到位 预算编制不合理:可能在最初制定预算时,对资金需求的评估不准确,导致预期的资金到位情况与实际产生较大偏差。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依据省级管理制度,无本项目管理办法。没有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设立专账。 3、未设定属于救助积案难案的范围 救助积案难案的范围未设定,导致相关工作缺乏明确的界限和标准。目标人群的准确性无法保障,存在虚报、错报、漏报等潜在风险。 二、相关建议 1.优化预算编制。在制定预算时,充分调研和分析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制定、落实、完善项目专项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财政资金使用基本要求,不能简单、出于形式化。项目资金的收支要设立专账,装订成册。 3.尽快明确救助积案难案的范围,通过详细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清晰、具体且可操作的标准。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和信息核实流程,对目标人群的申报信息进行多轮审核和交叉验证,以降低虚报、错报、漏报的可能性。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可能存在的虚报、错报、漏报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对经查实的举报给予一定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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