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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评价结果反馈表(上高县委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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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评价结果反馈表

评价项目:2023年上高县委信访局积案难案救助解困资金支出

评价组织机构

上高县财政局

项目主管部门

上高县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名称

上高县委信访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231月至202312月

评价机构

江西珍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时间

20248

评价分值

90

评价结论

项目基本情况

为畅通信访渠道,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全县疑难信访案件化解,促进信访人息诉停访,在全县疑难信访案件中选举信访案例,提供疑难信访救助,用于解决救助积案、难案信访人员生活,改善信访人员家庭生活条件,以及在信访事项中所差生的经济费用,从而让信访人达到息诉停访的目的,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实施于日常进京赴省到市的信访案件,用于信访人,解决其实际困难。

主要绩效情况

1. 保障积案难案中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通过资金救助缓解其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2. 有效化解积案难案,减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3.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公信力。

4. 合理分配和使用救助解困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5. 建立健全积案难案救助解困的长效机制,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经验和借鉴。

项目具体绩效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完成指标

产出

产出数量

解决积案难案信访问题数

10

12

产出质量

信访积案难案化解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按预算解决积案难案信访问题率

100%

100%

产出时效

解决积案难案信访问题及时率

100%

100%

效果

社会效益

积案难案总量同比降低率

10%

55%

满意度

群众参评满意度

90%

96%

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未完全到位

预算编制不合理:可能在最初制定预算时,对资金需求的评估不准确,导致预期的资金到位情况与实际产生较大偏差。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依据省级管理制度,无本项目管理办法。没有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设立专账。

3、未设定属于救助积案难案的范围

救助积案难案的范围未设定,导致相关工作缺乏明确的界限和标准。目标人群的准确性无法保障,存在虚报、错报、漏报等潜在风险。

二、相关建议

1.优化预算编制在制定预算时,充分调研和分析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制定、落实、完善项目专项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财政资金使用基本要求,不能简单、出于形式化。项目资金的收支要设立专账,装订成册。

3.尽快明确救助积案难案的范围,通过详细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清晰、具体且可操作的标准。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和信息核实流程,对目标人群的申报信息进行多轮审核和交叉验证,以降低虚报、错报、漏报的可能性。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可能存在的虚报、错报、漏报现象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对经查实的举报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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