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评价结果反馈表
评价项目:2023年上高七中校舍粉刷屋面防漏运动场改造项目
评价组织机构 |
上高县财政局 |
项目主管部门 |
上高县教体局 |
项目单位名称 |
上高县第七中学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
评价机构 |
江西珍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评价时间 |
2024年11月 |
评价分值 |
91.5 |
评价结论 |
优 |
项目基本情况 |
该项目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2〕68号)、上高县政府2023年第35次常务会议和上高县委十五届56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和要求,上高县财政局2023年下达给上高第七中学专项资金102万元。该专项资金安排用于上高七中的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为:上高七中(含正德小学)校舍内墙整修粉刷、伸缩缝楼顶屋面防漏、运动场地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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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绩效情况 |
上高七中根据省相关文件以及上高县文件,成立了以蔡礼彬为组长,分管财务校长李玲为副组长,总务主任、财务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小组。召开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做好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计划,以及对学生、家长的满意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到上高县教体局。项目从2022年7月开始筹划申报、招标、校务会确定中标单位,2022年8月份开始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陆陆续续进场施工,到2023年4月28日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专项资金102万全部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按照批复及合同条款全部及时支付完成,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会计资料完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初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对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调查,学生、家长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6%,学校教师满意度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按照预算顺利进行。 2.专项资金管理愈加规范。确定采用县级财政项目专账管理。按照财政要求的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每笔款项均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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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和建议 |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不够规范 项目申报资料不规范、向上高县教育体育局打的资金报告请示未细化量化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实施方案未制定,项目批文对项目建设内容未细化量化。项目未申报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指标不合理。绩效自评指标太简单,不明确,不够细化量化。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业务管理制度在单位的内控制度中,未专门设立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未有第三方监理参与,缺乏公正有效性,项目后期持续管理不到位,已出现部分区域损坏。 3.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太简单,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提高项目申报手续及资料的要求,制定具体细化量化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全面、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设定。 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在设定项目时,要提出具体细化的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申报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要体现具体的可量化的建设内容,为绩效目标评价设定具体量化的目标。项目立项审批要增加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设定的审批,以便项目实施单位更好的做好项目自评工作。 2.项目业务管理方面 制定、落实、完善项目专项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特别在项目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环节,增加第三方监理的参与度,由第三方出具竣工决算报告,增加公开公正性。 落实专岗专人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项目档案资料。同步保存项目实施前、中、后的照片。 3.项目财务管理方面 完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是财政资金使用基本要求,不能简单、出于形式化。项目资金的收支要设立专账,装订成册。该项目资金使用审批采取县级报账制的方法很值得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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