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人社字[2018]208号(关于印发《宜春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上高县电子商务产业园2024年2-12月份20家入驻企业,经审核符合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向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795-2529982
附件:
根据宜人社字[2018]208号(关于印发《宜春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上高县电子商务产业园2024年2-12月份20家入驻企业,经审核符合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向上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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