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1.国家教育改革需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部署,加快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和群体差距。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通知》、宜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基字〔2024〕7号)文件精神,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我县农村学校教育现状。一方面,近年来我县出生人口绝对数减少,农村在校学生数也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另一方面,农村小学(教学点)在教学环境上,与城区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村小教学点仅有几位学生,也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按照“初中逐步向城区初中集中、小学逐步向中心小学集中”原则,根据农村实际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实现教育资源与乡村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
二是就近整合、条件保障。坚持就近调整和优化学校网点,以乡镇为单位重点办好中心小学或者推进九年一贯制办学,保障学校整合后的教学条件、交通条件和生活条件。
三是优化资源、优质办学。重点优化成班率非常低、办学规模非常小的学校,解决“空心化”问题。在网点调整中同步师资整合,规范学校管理,优化教学环境,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以生为本、尊重民意。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民意为基础,以学生为根本,遵循“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原则,不一刀切。正确处理工作推进力度与群众接受程度、优化网点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既反对盲目强行优化调整学校网点,又防止不作为、慢作为。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到2024年秋季学期全面完成10人以下教学点的整合优化,基本完成30人以下教学点的整合优化。
四、《实施方案》步骤过程是怎样安排的?
一是调查摸底:紧紧围绕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目标,由各属地乡镇、村委会组织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初步确定优化调整的小规模学校和拟保留的学校。
二是充分论证:组织召开听证会,履行公示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发动村干部、学校教师深入农户,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在综合考量各方面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方案,形成全县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提请县政府审定。
三是组织实施:按照“准备充分、条件成熟、先急后缓、稳妥推进”的原则,进行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同步做好学生分流和上学保障等工作。
四是总结推广:对各乡镇的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工作查漏补缺,科学评估工作绩效,总结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四、如何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1.组织领导。成立上高县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定期进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布局、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政策保障。在撤并过渡期内,按规定保留乡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增加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强化督导评价,将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成效纳入2024年度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指标体系。
3.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县教育资源优化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处理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依法、及时有效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加强工作引导,适当宣传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为全力推进教育资源优化工作浓厚氛围。
解读单位:上高县教体局 电话:0795-250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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