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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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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上文广旅字〔2024〕2号

关于办理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复函   

易丽蓉委员:你提出的“关于落实好乡村文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首先,非常感谢你多年来对上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关心和建议。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着力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文化服务:一是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按照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县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218个村级(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点全覆盖,有效的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强化乡村文化建管用,每年组织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农民摄影、农民版画、农民藏书票、农民乐器、镇渡龙灯等各具特色的群众品牌文化活动,服务群众10万人次以上。三是文艺队伍的免费辅导培训工作持续开展。县文化馆每年分别于5月、11月开展两期全民艺术普及公益课免费培训活动,公益课程近30个班,每期惠及千余人,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四是持续加大文化惠民。每年组织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戏下乡活动100场,电影放映2825场,非遗“五进”活动百余场等。五是开展乡村文化旅游节活动,繁荣发展乡村文旅经济。2023年我县组织开展“建设美丽乡村 共享美好家园”乡村文化旅游节,涌现出新界埠采茶节、上甘山森林植物文化节、敖阳邻里文化节、南港青年联谊交友文旅节、田心凉薯丰收节、野市美食节、泗溪镇农民版画节、蒙山镇水酒文化节、锦江镇农民摄影节、敖山镇少数民族文化节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本土文旅节庆品牌,丰富和促进了乡村文化建设。您在提案中关于落实好乡村文化建设的建议正是我局今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下一步,我局在做好乡村文化惠民工程等常规动作的同时,继续深化“一乡一色”“一村一品”群众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对上高农民摄影等已有特色文化品牌进行提档升级;挖掘和扶持一批在特色群众文化方面的乡土文化人才,让这类人才更好地进入创作状态,鼓励与支持他们创作出更多的精品力作。同时,继续做大做强2024年“乡村文化旅游节”。通过奖励和扶持各乡镇挖掘本地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旅游品牌这一举措,切实将节庆活动转化为经济效果,持续发挥乡村文化旅游在乡村振兴、乡村运营中的重要带动作用,带动村民增收,推动乡村文旅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解决好乡村文化服务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   

此复附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  办 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0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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