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曾雅莹、徐涵委员:
你提出的“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现答复如下:
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给广大村民带来了实惠的同时,也留下了许多后遗症。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一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2017年以来,我县累计建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16.28万亩,并配套建设了提灌站、节制闸、机耕桥、涵管、地埋管、沉砂池、水闸、下河口等基础配套设施;二是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2226.23亩,旱地改水田面积3664.95亩,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三是提升耕地质量,经第三方检测认定,建成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等级提升0.2等以上;四是实现增产增收,项目区田块土地流转比例80%以上,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实现每亩水稻增产65公斤以上,增值200元以上。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高标准农田所面临的建后管护难问题仍亟待解决,由于高标准农田管护面积大、工程多、无法时刻关注工程运行,导致部分T型槽沟渠损坏堵塞、路面坑洼不平、回填覆土缺失等。为保障高标准农田的使用效益,提高工程的使用效率,我们将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针对现阶段我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压实管护责任。制定并出台了《上高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明确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督、村为主体”的管护责任和具体要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进行工程建后管护。①做好了资产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后,我县高标办在一个月内进行移交管护主体,办理工程及管护工作移交手续。工程移交后即进入实质性使用阶段,跟踪管护责任也层层落实,做到县、镇监督,定期督查项目管护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区所在乡(镇)要明确责确保项目工程管护责任明确,管护工作到位。②安排专职人员管护。村民委员会聘请管护员,签订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员合同,管护员对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巡查管护,及时填写巡查记录。
二是积极探索管护资金筹措渠道。将县财政预算的15元/亩·年建后管护经费,划分成日常管护费和损毁工程管护费,比例为1:2,其中日常管护费作为管护员工资和日常小项维护费用;损毁工程管护费,重点用于重大工程损毁的修复,由我局核实后拨付,已在石源村、田背村、麻塘村等项目区修复水陂、机耕桥、灌渠等工程,精准把握资金使用,保障了每笔管护资金都落到实处。
三是有效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我局将每年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各项目区的项目管护工作,并以检查结果为依据,及时进行各级管护责任人、管护组织、管护专人的绩效考核。对于管护到位、工程使用效益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管护不力、致使工程损坏的人和事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把工程管护成效纳入年底考核。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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