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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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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农字〔2021〕63号

卢建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局党委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近年来,我县对村级财务管理采取组账村管、村账乡管的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村级财务管理也日趋规范。但是,日常工作,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账目上,白条抵库的问题也比较普遍,财务公开的力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您的提案紧扣了目前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很有针对性,是很好的建议。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农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越来越成为农村工作中的难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农村各种矛盾的焦点,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社会稳定。我县从2004年2月10日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实行村级财务乡管村用的实施意见》(上府发[2004]5号)文件以来,全县各村级财务全部实行“村帐乡管”制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基本得到规范,涉及的有关矛盾纠纷和农民上访事件也少了,党群、干群关系也融洽了许多,农村基层工作也比较好开展了,农村社会也越来越稳定。但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地方财务集中管理流于形式、一些村存在账务不规范不实的现象、有些地方村财务审批缺乏有效的监督、少数地方财务公开制度还存在走过场现象、村级财会专业人员缺乏等等。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把好责任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检验当前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县委常委和副县长担任,负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分管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抽调县监察、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国土、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工作专班。各乡镇场(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负领导责任;乡镇场(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乡镇场(街道)“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直接参与者,负直接责任。扎实开展宣传发动、清查建档、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轨道。

2、下发文件,把好政策关。我县在2005年县政府制定的《上高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基础上,以上高县农业农村局文件下发了《上高县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上农字〔2020〕49号)和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上高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3、强化制度,把好审批关。继续严格执行“四个制度”:即村级收入专户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制度、财务支出手续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严禁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多头存款和私设小金库等滥用集体资金的现象,通过制度建设来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村帐乡管”工作,逐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公开,把好监督关。结合重点、难点村治理工作,加大对村级财务公开的指导力度,使村级财务收支按要求做到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四个规范,及时公开,实现财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绝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的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审计,把好审核关。对基础建设项目多、资金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计:一事一议筹资标准、范围、使用情况、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租赁、转让、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依据等,通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切实规范村级财务运作。

6、加强培训,把好业务关。组织对各乡镇(街道)财务代理中心人员、乡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大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关政策及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的农村财务管理、村级会计知识、村级财会实务操作、村级财务电算化等方面的业务能力,确保能胜任村级财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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