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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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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住建复字〔2021〕6号

舒国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为老旧小区安装路灯,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指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城市建设的关心,我局非常重视,经过认真调查、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至2019年起,我县对城区2000以前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全部会加装路灯、完善公共设施、加装安保系统等,由于老旧小区居民老人居多,居民拒绝物业公司进驻管理,导致公共设施、公共用电等无人管理,所以我们对改造后的小区加装的是太阳能路灯。对已改造完成无人管理的小区建议所属社区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管理,目前已改造完成5个小区,还有10个小区正在改造当中,14个小区正在准备前期手续预计今年8月份开工,从实处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

此复


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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