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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上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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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关于我县“医康养”一体化养老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

联系电话

吴伟

新界埠镇政协联络组

18279577292

欧阳昱

新界埠镇政协联络组

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康养”一体化养老模式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保障模式有效结合,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养老创新。为此,民革上高县总支组成调研组,就推进我县“医康养”一体化养老建设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2016年6月,我县启动“上高县医养康护理院医养融合项目”建设,首次形成了养老和医疗的服务体系。近年来,上高县人民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和上高县中医院“医康养”项目正在筹备建设此外,县中医院与全县15家养老机构签订医养签约合作协议打通了健康养老“最后一米”。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医养健康”机构存在多头管理,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管理,医保基金由医保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行政格局造成相关执行标准不统一,医养资源不能充分融合。在涉及投融资、土地供应、财政补贴、医疗保险、护理补贴、医保结算等领域,部门间难以形成政策合力。

2.养老机构与医院衔接程度不高。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大多数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二者相互独立,往往是只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不能真正达到医养的标准。面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客观现象,医疗机构无法配合满足其需求护理,导致现有患病老人不得不奔波于医院与养老机构或家庭之间,不仅耽搁治疗时间,增加治疗费用。

3.专业医护人员供不应求。当前公立医院受编制名额限制,用于养老医疗的卫生技术人员明显不足;民办医疗机构受发展机会、设备条件、资金保障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人才招聘难、流动性大、医护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而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素质较低、年龄偏大,且大部分没有持证上岗,很难为老人提供有效医护服务。

三、意见建议

1.加快出台“医康养”融合政策,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建议由卫生部门牵头,民政、人社、残联、医保等部门配合,尽快出台上高县推进“医康养”一体化养老政策,界定政府职能,明确部门职责,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制定建设标准和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二是制定医院同养老院联合制度,在符合医疗要求的前提下,养老院可作为诊疗基地,允许医院设置养老病房,让老人一边养老一边医疗。参保老人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养老院诊疗基地,诊疗过程中,均可享受医保待遇。三是加快推进上高县人民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和上高县中医院“医康养”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医疗和养老资源深度融合。

2.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民政、人社、卫生、教育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康养”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轮岗服务,给予特殊岗位补贴,在申报职称时,其在养老机构从事的工作可计入总工作量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培育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组织。

3.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提高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对接养老服务知名品牌企业,发挥品牌效益,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医康养”综合体项目用地供应,出台相关减免或补助优惠政策,可参照社会福利用地性质设定地价,吸引社会上优秀养老运营企业获取用地资源。三是推动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地,降低养老项目的电、水、取暖等费用标准,为养老机构减负,增强企业持续运营能力。

提案委

员会审

查意见

备注:请委员按要求发到电子邮箱:sgzxt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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