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1日到10月25日,锦江镇组织召开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培训会。
2.塔下乡严格落实农民建房“三到场”规定,现场共规划新建房2宗、240平方米。
3.野市乡宅改办工作人员上户向村民宣传宅改工作有关政策。
4.泗溪、田心等乡镇规划农民建房2栋,共240平方米。
5.新界埠、徐家渡等乡镇宅改办组织人员开展农民建房巡查。
6.南港镇大力开展村庄整治清理工作,共计拆除违规“三房”3宗、约486平方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