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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医保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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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对外合作交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经费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5-2522950  负责人:邹敏 地址:上高县沿江东路9号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402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 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 负责拟订医疗保障(含各类单建统筹人员)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负责拟订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招投标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监督全县医药价格测算和谈判工作,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拟订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联系电话:0795-2529873、0795-2529016           负责人:李美生 地址:上高县沿江东路9号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201、202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 基金监管股(信息统计股) 负责基金预决算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全县参保登记、信息和统计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95-2529590    负责人:严高梅 地址:上高县沿江东路9号医疗保障局办公大楼203室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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