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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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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依据

联系电话、负责人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1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全局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考核考察、聘用录用及干部培养选拔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扶贫、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党的纪律、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上级和局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局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行风、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来信来访,调查核实处理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协助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全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本单位主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保障,对网络信息软件进行维护与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积极开拓,应用新的网络、信息及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全局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与资料的安全;负责全局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影像资料的接收与整理;负责对外查阅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11105

负责人:冷勇军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土管局综合楼3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

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执法监察)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法规信访工作。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负责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11105

负责人:陈建峰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土管局综合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

耕地保护和征地管理股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各乡(场、街道)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03671

负责人:李向荣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土管局综合楼3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

国土空间规划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开展历史文化遗存普查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监督管理规划行业。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并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规划用地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县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县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公示。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配合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建筑面积复核等技术审查。负责协调城市双修、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03366

负责人:冷磊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附属楼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5

国土空间修复股

负责落实上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相关。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11105

负责人:杨德峰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土管局综合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6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土地、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全县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集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承担指导监督全县水流、森林、草原(草地)、荒地、滩涂、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县级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承办不动产统一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规范、监管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拟订县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建立和管理本市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基础测绘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落实规划、土地评估、测绘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市局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及测绘活动、质量。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贯彻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不含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19756

负责人:陈熙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土管局综合楼1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7

地质矿产股

拟订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省厅做好探矿权设置前期的查询工作;管理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工作。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战略、政策,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组织落实县域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上级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协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联系电话:

0795-2503757

负责人:万强龙

办公地址: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土管局综合楼3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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