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南港镇石岩洞水电站按退出类电站处理工作方案进行补充的说明》(上水电改办字[ 2024] 1号)和《上高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上府字[2019]57号)中,将我县石岩洞电站列为退出类电站,现已完成退出拆除,拆除内容包含电站的厂房、所有机电设备、升压站、上网电路、封堵发电进水口等。
现将石岩洞水电站拆除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上高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95-2518193,通讯地址:上高县清莲路9号上高县水利局)
特此公示。
上高县水利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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