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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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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林业局)

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1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许可证件
名称

设定依据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林业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

1.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章程;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提供引种成功的证明;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种子进出口许可证明;从事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提供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被许可人、检查人员和专家名录库;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许可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2.申请人实际生产经营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撤销许可证。3.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依法从业意识。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直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1项)

序号

原许可事项

名称

原实施机关

原许可证件
名称

设定依据

具体改革举措及监管措施

1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县林业局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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