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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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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共上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上高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的通知(上县法办字〔20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始终保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需求。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明晰、分工合理的普法工作格局,充分调动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所的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系统工作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自然资源系统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普法宣传和法治社会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并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流程信息公开化普法。依托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社会监督。要全面深化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相关审批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感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二)重要时间节点多样化普法。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组织有关人员上街摆摊设点、搭台宣讲和法治宣传板报展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宣传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三)社会热点问题针对性普法。要针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利用“4.22”“6.25”“8.29”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系统内部职工专业性普法。落实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利用每周一例会学习,组织职工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进行学习。同时加强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所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本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更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结合我县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工作实际,成立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全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强力推进实施,加强资源整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精细组织,确保实效。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所要充分认识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工作,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归档,认真总结。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所开展法治宣传要做好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图片、简报、台账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活动结束时机关各股室和各基层所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形成活动报告。

附件1: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上高县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依法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工作相关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龙生根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卫民  副局长

周和平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长

陈建峰  党组成员、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胡华林  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冷勇军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东峰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映辉  总规划师

刘清芳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

胡程锦  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主任

李向荣  耕地保护和征地管理股股长

冯建鹏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  博  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


附件2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度)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普法节点

责任股室

1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党内重要文件

系统内普法

干部职工

周一例会学习

全年

办公室

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

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学习培训、户外宣传、微信公众号宣传等

3月、4月

不动产登记中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干部职工、社会大众、管理对象

学习培训、户外宣传、赣政通政策宣讲群宣传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

执法大队、

耕地保护和征地管理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等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

干部职工、党员干部

学习培训等

5月、6月

地质矿产股、生态修复股、执法大队

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

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学习培训;户外宣传、赣政通政策宣讲群宣传

7月、8月

耕地保护和征地管理股、执法大队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干部职工、社会大众、服务对象、执法对象

学习培训、户外宣传、赣政通政策宣讲群宣传等

9月、10月

规划编审股村镇规划股工程规划股

7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

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学习培训、户外宣传特别是地灾隐患点监测员及受威胁群众

全年

地质灾害防治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系统内普法、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干部职工、社会大众、管理对象

学习培训、户外宣传、宣传栏等

8.29测绘日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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