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保障新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工作
1. 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和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的必要举措,更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条例》的印发施行填补了我国公平竞争审查领域的立法空白,对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理论和实践创新。要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组织各有关部门深钻细研《条例》内容,准确把握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方式、标准及程序等规定,注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各级各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3.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主题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培训解读,增进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平竞争理念和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能力,提升各类经营者公平竞争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同时,还应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文化的普及和发展,让公平竞争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准则。
二、健全完善配套规则
1. 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目前,《条例》一些规定还比较原则,要落实落地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根据《条例》和即将修订的实施细则,要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及审查流程,完善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2.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审查队伍建设,明确专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的机构和人员,配齐配强审查工作力量,确保与审查任务相适应。通过组建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汇聚专业力量,强化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智力支持及人才保障,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的专业支持作用,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公平竞争审查队伍。
3. 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实体性咨询研究机构,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或对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进行评估。
三、持续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
1. 严格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新出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要严格依照《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违反《条例》审查标准,不得出台。
2. 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分级、分类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发现并纠正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对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清理、评估、调整。鼓励各部门部署条线专项清理行动,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保障
1. 建立健全抽查机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牵头组织对政策措施开展抽查工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及时整改。抽查情况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抽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
2.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市直各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举报处理情况等开展督查。对贯彻落实不力、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单位,通过提醒敦促、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坚决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