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上高县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2日
目 录
1 总则
1.1 规划背景
1.2 规划目的和意义
1.3 规划编制的范围和规划期限
1.4 规划的指导思想、理念和原则
1.4.1 规划的指导思想
1.4.2 基本理念
1.4.3 规划原则
1.5 编制依据
1.6 规划性质
2 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综合评价
2.1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2.2 水文气候条件
2.2.1 水文
2.2.2 水质
2.2.3 气候
2.2.4 自然灾害
2.3 生物资源状况
2.3.1 初级生产力
2.3.2 浮游生物
2.3.3 底栖生物
2.3.4 渔业资源
3 水产养殖业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3.1 水产养殖生产基本情况
3.1.1 全县养殖现状概述
3.1.2 全县各乡镇养殖区域现状
3.2 以“上高鳙”为主的大宗淡水鱼养殖情况
3.2.1 大宗淡水鱼养殖情况
3.2.2 “上高鳙”养殖情况
3.3 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3.3.1 主要经验
3.3.2 存在的问题
3.4 水产养殖业前景展望
4 水产发展规划
4.1 总体规划
4.1.1 指导思想
4.1.2 发展方针
4.1.3 实现目标
4.2 区域布局规划
4.2.1 产业布局
4.2.2 发展重点
4.2.3 冷链物流
4.2.4 水产品加工
5 实施和保障措施
5.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5.2 提升服务水平、加大资金投入
5.3 严格落实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5.4 推行健康养殖模式、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5.5 抓好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水产品竞争优势
附图1 上高县2016年水域滩涂养殖现状图(按养殖水体类型分)
附图2 上高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三区划定)
附表1 上高县水域滩涂养殖现状与规划汇总表
附表2 上高县各乡镇街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信息汇总表
1 总 则
1.1 规划背景
2020年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期间渔民收入与全国人民收入水平保持同步增长的良好局面。经济新常态下,水产养殖业发展进入平稳期,靠不断扩大产量来提高渔民收入将越来越难以为继。今后的水产养殖业必须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更好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综合效益。
上高县按照高效、高产、优质、生态、安全要求,稳步调整渔业结构,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在水产养殖产业方面,上高县按照水域类型分为池塘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工厂化养殖区、稻渔综合种养区四个功能区域,同时按照生产阶段又规范了商品鱼养殖区、种质资源保护区、休闲渔业示范区等三大区域。
“十三五”以来,上高县积极推进渔业发展,渔业综合实力显现。2020年全县水产品总量达到42300吨;其中以养殖产量为主,有41446 吨,占全县水产品总量97.98%;渔业产值稳中有升,达到79201万元,渔民人均年收入稳步增长,达到75906.65元。扎实推进渔业资源养护,在一些大型水体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初步显现出渔业资源和生态修复效果。
近年来,上高县水产养殖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合理、科学开发水面资源,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调整优化渔业结构、促进生态健康养殖为核心,以提高渔业科技水平为抓手,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产业。为充分发挥水产养殖产业对上高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渔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加快上高县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制定“上高县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
1.2 规划目的和意义
本规划的目标是要把上高县水产养殖产业建设成为一个集水产良种选育、苗种繁育、商品鱼池塘生态养殖及休闲观光渔业等于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农业综合产业体系,实现水产养殖板块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为上高县产业结构升级创造亮点,成为上高县的名片和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实现上高县水产养殖产业的绿色崛起。
1.3 规划编制的范围和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为上高县适宜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所有地区,包括:池塘养殖区、山塘养殖区或具有养殖开发潜力的其他适宜水产养殖的水域。
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
1.4 规划的指导思想、理念和原则
1.4.1 规划的指导思想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机遇和抓手,从“强基础、拓空间、促发展”三个方面切实做强做大上高水产养殖产业。通过在良种选育和生态养殖等方面的科技投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水产养殖产业,稳定水产养殖产业的产出和收入,促进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使水产养殖产业成为富民兴农的重要农业支柱产业。
1.4.2 基本理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适度规模控制,集约化发展、资源整合的路径,以产业结构升级为创新点,加快推进渔 业“一减两提两转”(减少养殖废水排放;提升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民收入;从注重资源利用转到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从注重物质投入转到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以品质为基础做大做强特色品牌的发展理念。
1.4.3 规划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创新发展
规划是产业发展的先导,创新是产业发展的动力。将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纳入上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加强适宜区域的综合规划,做到水产产业规划和生态保护的有效衔接,实行多规合一,用新理念破解渔业规模发展难题,用新思路谋求产业新突破,紧抓水产养殖产业政策创新、企业创造、大众创业的关键点,使创新创业成为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2、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是养殖鱼类的趋势,绿色发展是养殖方式优化和产品质量提升的内在要求。妥善处理好产业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注重发展规模和速度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保护,合理布局产业核心区和示范区,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抓手,大力发展健康养殖,突出原生态养殖,科学处置养殖废弃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为“美好江西、美丽中国建设的上高样本”提供产业支撑。
3、坚持品牌和融合战略,推进开放发展
品牌是产业的门面和灵魂,产业融合是大势所趋,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依托“上高鳙”等知名品牌,提升企业品牌,创新营销模式,让原生态和高质量水产品牌深入人心;结合本地自然和人文景观,开展钓鱼、捕鱼、赏鱼、尝鱼、鱼拓等农事渔事体验活动,促进渔业+旅游融合;推进“上高鳙”品牌由本地传统优势到驰名长三角,进而走向全国乃至全球。
4、坚持多方参与,鼓励共享发展
政府主导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产业发展政策,创新多方参与机制;鼓励当地农民从事水产养殖和发展休闲渔业,把养殖风险管控和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养殖户和消费者利益;尊重从业者的经营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培育水产养殖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涉渔企业、养殖户、农(渔)家乐业主,以及广大村民创新、创业,让广大从业者都成为水产产业发展的受益者。
1.5 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