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持续推进2024年全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我办牵头制定了《2024年上高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4年上高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县直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参与部门,根据清单和计划明确的要求,协商制定联合检查计划,确定联合检查时间,与参与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检查。科学统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防止执法扰企和增加基层负担。
二、落实信用分类管理
县直各有关部门发起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应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即“信用等级越高、抽查比例越低;信用等级越差,抽查比例越高”,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监管工作目标。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不代替各专业领域对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
三、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县直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按照清单和计划要求,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发起联合抽查任务。各部门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等进行公示,保证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所有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附件:县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上高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县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税务局、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