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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变更事项:上高县康祥大药房核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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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2013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等规定,经我局依照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2013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组织现场核查验收,以下企业符合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1115日至11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5—2516658              传真:0795—2511593

通讯地址:上高县莲路9号综合行政办公大楼217      邮政编码:336400

20241115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上高县康祥大药房

零售(连锁)Ⅲ级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友谊路6号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

2024.11.15

易琼、李细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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