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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11.16)-张先华(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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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抽检计划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上高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张先华(无字号)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鳊鱼

购进日期:2024年0731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张先华(无字号)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张先华(无字号)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103号)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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