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级抽检计划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上高县4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高县银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淮生(山药)
购进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样品名称:淮生(山药)
购进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高县银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高县银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107号)
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青线椒
购进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108号) 对该批次产品的供货商南昌市枣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109号)
上高县迎宾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山药
购进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高县迎宾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采购食品过程中未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高县迎宾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山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并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市监食处罚〔2024〕110号)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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