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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上高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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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6号)社会定风结果土地状调,上高县人民府组自然和城资源和社保障等部了上高县2024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方案现公:

一、拟征收范围

(一)本次拟征地范围:见土地权属调查确认图(附件1)。

(二本次拟征地31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敖阳街道敖山村敖山镇敖背村;敖山镇镜山村;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塔下乡田北村;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

二、征收目的

因公利益拟征土地划用公园绿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查确认拟征地总面积305.745亩。涉及旱地93.7185亩,园地0.0015亩,乔木林地55.284亩,灌木林地0.1875亩,其他林地75.7095亩,农村道路0.897亩,田坎6.9285亩,沟渠7.2945亩,其他草地56.0835亩,建制镇0.204亩,公路用地4.9455亩,水工建筑用地1.5555亩,河流水面2.9355按土地权属分:敖阳街道敖山村91.134敖山镇敖背村77.4615亩;敖山镇镜山村3.6645亩;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8.2215亩;塔下乡田北村29.589亩;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21.5145亩;塔下乡田北村三组、四组74.16调查具体结果见附件2-附件3

四、征地补偿安置及费用支付对象、方式和期限

(一)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1地补费和置补

征土地的补费和置补费按西省人政府全省片综地价知》202323号)标准行,具体补偿标准及金额见附件2

2他地附着补偿

地上青苗、树木等的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及金额见附件3

(二)支付对象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青苗及树木等属于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补偿费支付给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个人或承包经营者所有的,其补偿费支付给个人或承包经营者。

(三)支付方式

费用以转等方线上付,得现支付。

(四)支付期限

上述费应当在征收地公告发布之日60日内足额支别未成征补偿置协期限征收土补偿置决作出日起出补安置定之日起60内支付。

安置式的限按议约执行。

五、社保安置

对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社保安置。经初步核定,本次不涉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六、公告期限

本公期限202481-2024830

公告同时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m.graitlex.com/sgxrmzf/index.shtml

七、补偿登记

自公告布后,被征收土所有权人、使用

2024830前(公告期满前),持不产权属证明料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理补偿记(或书面委办理偿登记),未在定期限办理登记的其补偿内容按照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确定

八、听证事项

拟被地农集体济组或者委员或者他利关系对本案内有不意见《自然源听要求公告日起听证知书日起5作日内书面未提放弃证。半数村集经济织成对方提出政府召开时间行通知。

九、异议反馈与处理

收土范围所有使权人对偿安置案有公告内提政府结合议反及听修改偿安方案再次告。

附件:1土地权属调查确认图

2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3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联系单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上高县敖山大道18

联系人员:李向荣

联系电话:0795-2503671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2481


附件2

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序号

土地权属单位

地类

面积

(亩)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金额

(万元)

1

敖阳街道敖山村

旱地

7.1265

46100

32.8532

林地

39.0465

32270

126.0031

其他农用地

44.8035

46100

206.5441

建设用地

0.1575

46100

0.7261

小计

91.134

366.1265

2

敖山镇敖背村

旱地

29.655

45000

133.4475

0.0015

45000

0.0067

林地

40.9215

31500

128.9027

其他农用地

2.592

45000

11.664

建设用地

4.2765

45000

19.2442

未利用地

0.015

27000

0.0405

小计

77.4615

293.3057

3

敖山镇镜山村

0.426

46100

1.9638

林地

1.3305

32270

4.2935

其他农用地

1.908

46100

8.7959

小计

3.6645

15.0532

4

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

3.528

46100

16.2641

林地

2.3445

32270

7.5657

其他农用地

1.9155

46100

8.8304

建设用地

0.4335

46100

1.9984

小计

8.2215

34.6586

5

塔下乡田北村三组、四组

旱地

27.0645

46100

124.7673

林地

28.8885

32270

93.2232

其他农用地

17.895

46100

82.4959

建设用地

0.1125

46100

0.5186

未利用地

0.1995

27660

0.5518

小计

74.16

301.5568

6

塔下乡田北村

旱地

24.693

46100

113.8347

林地

3.318

32270

10.7072

其他农用地

1.578

46100

7.2746

小计

29.589

131.8165

7

塔下乡田北村一、二组

旱地

1.2255

46100

5.6495

林地

15.3315

32270

49.4747

其他农用地

0.5115

46100

2.358

建设用地

1.725

46100

7.9523

未利用地

2.721

27660

7.5263

小计

21.5145

72.9608


附件3

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序号

土地权属单位

地类

面积

(亩)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金额

(万元)

1

敖阳街道敖山村

旱地

7.1265

1000

0.7126

林地

39.0465

500

1.9523

其他农用地

44.8035

200

0.8961

建设用地

0.1575

500

0.0079

小计

91.134

3.5689

2

敖山镇敖背村

旱地

29.655

1000

2.9655

0.0015

500

0.0001

林地

40.9215

500

2.0461

其他农用地

2.592

200

0.0518

建设用地

4.2765

500

0.2138

未利用地

0.015

0

0

小计

77.4615

5.2773

3

敖山镇镜山村

0.426

1000

0.0426

林地

1.3305

500

0.0665

其他农用地

1.908

200

0.0382

小计

3.6645

0.1473

4

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

3.528

1000

0.3528

林地

2.3445

500

0.1173

其他农用地

1.9155

200

0.0383

建设用地

0.4335

500

0.0217

小计

8.2215

0.5301

5

塔下乡田北村三组、四组

旱地

27.0645

1000

2.7065

林地

28.8885

500

1.4444

其他农用地

17.895

200

0.3579

建设用地

0.1125

500

0.0056

未利用地

0.1995

0

0

小计

74.16

4.5144

6

塔下乡田北村

旱地

24.693

1000

2.4693

林地

3.318

500

0.1659

其他农用地

1.578

200

0.0316

小计

29.589

2.6668

7

塔下乡田北村一、二组

旱地

1.2255

1000

0.1225

林地

15.3315

500

0.7666

其他农用地

0.5115

200

0.0102

建设用地

1.725

500

0.0863

未利用地

2.721

0

0

小计

21.5145

0.985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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