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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燕燕便利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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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上高县燕燕便利店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上)应急罚﹝2025﹞5号

3.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923MADEYQDA44

4.案由: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类

5.违法行为:上高县燕燕便利店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6.处罚依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189条A档的规定

7.处罚决定部门: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5年2月6日

9.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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