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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高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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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不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创“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县金融与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归纳总结历次政企圆桌会议开展情况,对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议题依据

1. 宜春市政企圆桌会议制度   

2.关于印发上高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的通知(2020年9月27日发)                                     

三、协调经过

本制度在2020年版政企圆桌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2月1日,经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各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提请研究审议的方案,主要包括会议形式、会议安排、办理机制、有关要求等方面内容。与2020年版政企圆桌会议制度相比,会议形式和会议安排无变化,修改部分主要在办理机制和有关要求方面,其中:

在办理机制方面,修改完善部分为:一是在问题收集中,明确常态化收集问题,且收集单位需与相关责任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问题详情和整改举措并填写《政企圆桌会议问题收集表》;二是审核筛选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须于收到意见函一个工作日内反馈县营商办;三是在问题交办中,进一步明确由会议明确问题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四是在销号管理中,为规范销号管理,新增了办结情况表。五是在定期回访并通报中,为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办理和销号,新增对问题办理未及时报送进度、未按时限办结和经回访企业不满意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下一次的政企圆桌会议上作出说明。

在有关要求方面,修改完善部分为:一是在严格督办反馈中,明确每半年调度一次总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解读人:李钰涛

电话:0795-251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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