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上高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
2021年,上高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上高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了学校课后服务活动有序进行。通过几年的试行情况和与宜春市二类县的收费标准对比,我县的收费是最低的,而且相差很大,严重影响学校课后服务的效果。为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我县参照宜春市二类县2024年春季的收费标准,按低于他们的平均标准,对我县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制定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经过多次修改,印发了《上高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
二、课后服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二是坚持公益属性原则。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营利。
三是坚持主动公开原则。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学校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合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课后服务的实施范围?
课后服务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开展课后服务。
四、课后服务的时间安排?
学校课后服务主要在教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课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五、课后服务主要有哪些内容?
课后延时包括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生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化、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六、课后服务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筹措方式主要是适当收费。课后服务收费必须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县城初中每课时2.5元,县城小学每课时2.4元;农村初中每课时2.3元,农村小学每课时2.2元,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课时,县城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50元,县城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乡镇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30元,乡镇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80元。按照成本运行原则,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农村脱贫(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家庭困难学生减半收费。课后服务收费原则应到财政和教育部门规定的缴费平台进行线上缴交。由学生或家长通过“赣服通”等平台缴费后,资金自动清分到学校经批准设立的自有资金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
七、课后服务工作开展的流程是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合理分组编班,建立工作台账,对每一种课后服务的计划、时间、人数、内容、形式等实行记录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
解读人:上高县教育体育局 黄顺根 0795-25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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