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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5-16 10:06 来源: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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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文件

赣应急办字〔2023〕40号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现将《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412

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在总结梳理近年来安全整治工作基础上,制定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角度出发,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风险隐患,通过采取针对性举措,切实推动全省工贸行业总体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强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重点企业。以防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为根本,对可能发生煤气中毒(冶金、陶瓷等企业)、硫化氢中毒(造纸、食品等企业)、熔融金属爆炸(金属冶炼、机械铸造等企业)和粉尘爆炸(铝镁等可燃性粉尘企业)等事故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重点整治。

(三)瞄准薄弱环节。根据督导调研、日常执法等活动掌握的情况,结合工贸行业事故的规律特点,针对性开展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缺位、安全管理虚浮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

(四)狠抓监管服务。坚持依法从严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铁心硬手落实监管措施,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服务为要,积极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严实整治作风。从实际出发,突出专项整治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从严从实抓好方案制定、部署推进、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执法查处、整改闭环等各阶段各项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增强,重大风险隐患有效治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落实“三个必须”更加主动,安全合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工贸行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减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重点任务

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从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强能力等方面提出以下工作任务。

(一)全面整治六项安全风险,有力推动工贸行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为抓手,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推动工贸行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整治安全意识淡薄的风险。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即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由企业重新组织培训,坚决纠正安全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走过场等问题。重点推动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全员学习《江西省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及典型案例》、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切实以血的教训触动从业人员,推动提升安全意识。

2.整治安全责任缺位的风险。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职责要求,查部署、查落实、查成效。严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对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抽查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看是否按要求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履职能力、是否履行法定职责。严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看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培训并推进落实,尤其要加强对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分管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公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接受群众监督。

3.整治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结合实际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组织开展重点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推动事项有关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督促金属冶炼企业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培训考核合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等法律法规要求。检查发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要督促企业采取加强培训或调整岗位等措施进行整改。要积极推动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持续运行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整治源头管控乏力的风险。加大对工贸行业建设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宣传宣贯力度,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掌握工贸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信息,主动靠前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法定要求。重点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抽查力度,对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评价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5.整治危险作业失控的风险。督促企业高度重视检维修、登高、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作业环节事故多发、易发的高风险性,完善并落实相关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外包作业、危险作业专项执法检查,聚焦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查培训教育、查资质资格、查管理制度、查作业审批、查防护装备、查安全协议、查应急处置等重点事项,倒逼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作业和加强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6.整治应急处置不当的风险。组织开展企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专项检查,指导并督促企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制定应急预案、配齐救援器材、组织预案培训、制定演练计划。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涉及熔融金属、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必须开展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确保救援处置科学、及时,坚决杜绝盲目施救行为。

(二)深入整治六项重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树牢“隐患不消除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重大隐患“清零”。

1.整治消除钢铁、铝加工等行业“21项”重点隐患。督促各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和涉爆粉尘(10人以上)企业做好常态化自查,把“钢八条”“铝七条”和“粉六条”纳入日常隐患检查表,明确检查周期,落实责任人员,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对钢铁企业、安全管理不放心的铝加工(深井铸造)和涉爆粉尘重点企业,要实施执法检查全覆盖,检查发现已完成涉21项重点隐患整改又出现反弹的,要坚决从严查处,实施“一案双罚”。

2.整治消除有限空间作业两类重点隐患。持续深化造纸、蔬菜腌制、印染、皮革和羽绒(毛)加工及其它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涉煤气作业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治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并存档备查。重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确认、标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应急演练等方面的专项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工贸企业整改问题隐患,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3.整治消除钢结构筒形仓九项重点隐患。深化冶金、建材企业已建成运营的用于储存固体物料的钢结构筒形仓(斗、塔)和有固体物料参与反应的钢结构筒形容器(统称钢结构筒形仓)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监管台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对照九项重点检查事项进行自查,自查整改情况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扎实组织开展重点冶金、建材企业钢结构筒形仓重点隐患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整改要求,要及时向其它企业进行通报。

4.整治消除涉氨制冷两类重点隐患。围绕液氨制冷企业“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坚决确保“两类”重大隐患彻底清除到位无“反弹”。认真检查核验涉氨制冷企业氨气泄漏监测、报警联锁、喷淋装置、电气防爆、消防等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有效运行情况,着力消除一批重点事故隐患。

5.整治消除高风险及较高风险企业重点隐患以冶金(含机械铸造)、有色、建材行业为重点,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治理涉及金属熔融及吊运、煤气作业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企业加强对炉(窑)水冷元件和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的设置、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各地也可结合历年辖区内工贸行业事故规律特点,选定安全基础薄弱、事故隐患多的行业领域开展重点隐患专项整治。

6.整治消除“三违”行为重点隐患。以防范遏制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多发事故类型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典型“三违”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强令冒险作业,外包作业无统一协调管理,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等各类违章指挥行为;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入危险区域进行加油、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作业场所内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保用品,检维修时未采取可靠能源切断等各类违规作业行为;设备运行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等各类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全面提升六项工作能力,扎实推进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要清醒认识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能力不强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现实差距,切实增强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努力提升能力水平。

1.增强规范执法能力。按照全省“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执法示范、执法比武等活动,努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现场检查要严格规范,做到规范使用执法装备、主动亮证执法、文明规范用语,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采取“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罚适当。

2.提升精准执法水平。执法前要充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熟悉生产工艺,掌握风险因素,突出“三类”人员、关键环节、重点场所和设备,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现场执法时要抓重点、看实效,不仅要查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更要查制度是否得到落实;不仅要看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更要核验这些安全设施是否有效,看操作人员是否会用、生产现场是否在用。

3.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认真履职,坚决纠正检查多执法少、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对发现的重点隐患,要依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或现场措施处理决定书;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立案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严禁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

4.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找准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点,抓住事故防控的关键点,努力探索科学高效监管举措。对高危行业、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上年度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管理可靠放心、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可以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5.增强指导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中“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责令整改、批评教育、警示约谈等多种措施,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检查时,不仅要严肃指出问题隐患,也要主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主动帮助改进提升。

6.强化协同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平台作用,主动加强与工信、科技、商务、消防、市场监管等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络,通过联合发文、联合督导、联合约谈等行动,共同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函提醒,督促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谋划,抓好工作部署。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工贸行业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研究谋划,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要扎实做好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宣传发动,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部署到位。

(二)聚焦成效,强化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制定任务推进计划,确保4月底前部署到位、10月底前完成专项执法、12月底前完成查缺补漏和巩固提升;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贯穿整治全过程。对每项整治任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档案、形成隐患整改清单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要定期调度、汇总进展情况(参考附件1、附件2),认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确保工作成效。各地、各单位要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督导检查,重点核查工作是否部署到位、是否真正落实、是否取得成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落实或推进不力、流于形式的,要及时提醒督促或通报约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地专项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和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有力推动,取得实际成效。

附件:1.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汇总表

      2.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汇总表


附件1

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汇总表

风险类别

检查企业合计(家次)

检查发现问题(项)

已整改问题(项)

下达整改文书合计(份)

实施行政处罚(万元)

约谈主要负责人合计(人次)

责令停产整顿合计(家次)

公告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处罚企业

处罚主要负责人

实施公告的企业(家)

公告人数(人)

安全意识类

安全责任类

管理能力类

源头管控类

危险作业类

应急处置类

附件2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汇总表

隐患类别

检查企业合计(家次)

检查发现隐患(项)

已整改隐患(项)

下达整改指令合计(份)

实施行政处罚
(万元)

约谈主要负责人(人次)

责令停产整顿(家次)

关闭退出(家)

             

其中:
重大隐患          

              

其中:
重大隐患          

处罚企业

处罚主要负责人

钢铁等行业“21项”重点隐患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隐患

钢结构筒形仓九项重点点隐患

涉氨制冷重点隐患

冶金、建材等其它企业重点隐患

“三违”行为重点隐患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412日印发

经办人:黄庆荣        电话:0791-85257055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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